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全称:“河北省冰雪运动协会”。英文译名Hebei Ice & Snow Sports Association,简称:HEISSA。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由我省与冰雪事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志于为河北冰雪运动发展贡献力量的管理者、经营者、专家学者等自愿结成的全省性、专业性社会团体;是开展冰雪运动普及、竞赛和培训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代表河北省参加国内外冰雪运动的合法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抢抓北京冬奥会筹办机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冰雪运动普及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凝聚社会各界和全省群众力量,创优冰雪运动发展环境,夯实冰雪运动群众基础,服务冰雪事业和冰雪产业发展需要,服务冰雪运动强省建设,满足群众冰雪运动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协会规范化管理和科学发展,推动冰雪运动向纵深发展。
本团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建情况逐步规范,根据情况建立党建指导员或设立联合党支部。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河北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接受河北省体育局的业务指导、接受相关部门的行业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办公地点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天苑路1号305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受指导单位、相关部门的委托,开展以下业务:
(一)大力宣传冰雪运动,激发广大群众和青少年对冰雪运动的兴趣和参与积极性,培养顽强拼搏、公平竞赛的体育精神;
(二)开展冰雪运动的推广普及工作,提升广大群众对冰雪运动的了解和认识,不断扩大冰雪运动参与人群;
(三)受国家体育总局和河北省体育局的委托,举办全省性或承办全国及国际各项冰雪赛事及活动,组织河北省运动员参加全国或国际冰雪运动赛事;
四)负责冰雪项目全省竞赛的组织与管理,研究制定竞赛制度、计划和规程;
(五)开展冰雪运动裁判员的业务学习、培训、考核、晋级等工作,制定全省裁判员队伍的发展规划和选派裁判员参加全省及国内外冰雪竞赛工作;
(六)开展教练员岗位及业务培训。负责全省运动员参赛资格的审查与审定。
(七)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业务学习、技能培训,开展冰雪类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八)开展冰雪运动(行业)相关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大众滑雪(滑冰)等级标准、冰雪场馆运营与安全防范措施等行业标准。
(九)开展冰雪运动行业信息服务工作。搭建冰雪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大对冰雪运动相关行业及人才的引导和服务。
(十)开展冰雪运动科学研究工作,推进冰雪运动文化、教育、科技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冰雪运动科研、学术性研讨会议与合作交流活动。